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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 Center江西人为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
1 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,结合我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、依据
(1)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
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(2012年)
(3) 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洪环发[2024]41号
3、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基础信息
单位名称 | 江西人为峰药业有限公司 | 地址 |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公镇张公大道21号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60124672439446D | 法定代表人 | 付夫根 |
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兽药生产,兽药经营,饲料生产,饲料添加剂生产、消毒剂生产(不含危险化学品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一般项目:畜牧渔业饲料销售,饲料添加剂销售,饲料原料销售,消毒剂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 |
3.2 涉及的新污染物质名称及相关情况
涉及的新污染物质为兽药原料:氟苯尼考、恩诺沙星。
公司完全按《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要求进行生产,生产过程中保持相对负压,全程密闭式生产,除尘措施有效,不会产生废气与废水,不会造成环境污染,也不会对人员产生危害。
江西人为峰药业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8日